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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年4月3 日公告,為提供日本與台灣的青少年能有體驗對方文化及日常生活方 式之機會,而啟用「打工度假制度」。 2009年簽證發給件數為2000件。 今年預定於6月及11月,分2次受理申請,並各核發1000件簽證。 (一) 所謂「打工度假制度」 此乃基於日、台間的協議,為提供台灣青年能有體驗日本文化及日常生活方式之機 會,認可其在期限最長為一年之度假期間,為補旅費之不足,而從事打工活動的一 種制度。 ※注意 ∙這不是以工作為目的之簽證。(必須是以度假為目的。附帶從事打工活動方被認可)。 ∙不得在酒吧等風化場所及特殊營業場所從事打工活動。 (二) 簽證之發給對象 ① 申請打工度假簽證時為居住在台灣之居民。 ② 申請打工度假簽證時之年齡介於18歲以上,30歲以下。 ③ 在不超過一年之期間內,以度假為主要目的而停留在日本。 ④ 過去未曾取得此種日本簽證。 ⑤ 無被扶養者同行。(若該家屬持有其他有效簽證則除外) ⑥ 持有有效之台灣護照(載有身分証字號)。 ⑦ 持有返回台灣之交通票券,或有足夠經費購買該票券。 ⑧ 持有足以維持停留日本最初期間之生活所需費用。 ⑨ 身體健康且無不良紀錄或犯罪紀錄。 ⑩ 已投保在日停留期間,死亡、受傷或生病之相關保險。 (三) 申請手續 (1) 申請方法 須由申請者本人,攜帶所需文件,向本所提出簽證申請。 ※不接受代理申請或郵寄申請。 (2) 申請地點 (財) 交流協會台北事務所 所在地請連結此處 (財) 交流協會高雄事務所 所在地請連結此處 (3) 申請期間 第一期 : 2009年 6月 1日(一) ~ 6月5日(五) 第二期 : 2009年11月2日(一) ~ 11月6日(五) (注) 第二期之申請期間可能會有變更。10月中,本所將會再度公告於網站。 (4) 受理申請時間 上午 9:15──11:30 下午 1:45── 4:00 ※其餘時間不接受申請。 (5) 受理對象 第一期 : 1978年 6月 2日 ~ 1991年6月5日出生 第二期 : 確切日期將另行公告於本所網站 (6) 申請所需文件 請連結此處 http://www.koryu.or.jp/kaohsiung-tw/ez3_contents.nsf/(08)/8AEC6E5BC2608FD7492575AE002AA0D1?OpenDocument 內容如下 ① 簽證申請書 ② 2吋白底證件照1張 ( 6個月內拍攝,正面、脫帽、無背景 ) 請貼於申請書上。 ③ 台灣身分證影本(正、反面) 請用A4白紙,單面印刷。 ④ 履歷書 請申請者本人以中文或日文書寫。 ⑤ 調查表 請申請者本人以中文或日文書寫。 ⑥ 理由書(希望利用打工度假制度的理由) 希望利用打工度假制度的理由,請申請者本人以中文或日文書寫。 ⑦ 計畫書(希望從事的活動內容) 此次赴日後,您想要做什麼, 請申請者本人以中文或日文書寫。 ⑧ 最終學歷等證明文件 例:在學(休學)證明(正本)、畢業證書(影本)等 ⑨ 足以購買回台之交通票券,及在日停留初期維持生活之必要費用的證明文件 8萬台幣以上之存款證明書(正本,1個月內所申請的存款證明) (若所提出之存款證明為親屬所有,則請另加附可證明雙方關係之戶籍謄本──正本,3個月內) ⑩ 其他自我推薦之文件影本 (並非絕對必要) 例:日本語能力檢定合格證明、日本語學校修了證明書、日本文化或技藝方面相關證書等,可自我推薦之相關文件。 ⑪ 護照影本 (護照正本也請同時帶過來) 相片資料頁要影印。若曾取得日本簽證、曾入出境日本等,其相關之各頁也請全部影印提出。 以下注意事項請務必詳讀 ※ 關於護照 ∙進出日本時,護照必須有效。護照之效期雖無特別規定,對於入境日本後,護照剩餘效期較短之申請者,建議先換新護照。 ∙又,因是依據申請時所提出之護照資料影本來審查的,領證時必須是同一本護照。若有考慮換護照者,請先換好護照後再提出申請。 ∙護照上[持照人簽名欄,請記得要簽名。 ※ 關於提出之文件 ∙所有文件請以黑色原子筆書寫。 ∙所有相關文件,請務必用白色、無花紋之上等紙,單面印刷 (有顏色之紙張、感熱紙等皆不可使用)。 ∙所有文件,請務必以A4大小紙張提出。 ∙提出申請時,請依上述【所需文件】之順序排列。 ∙上述文件①、④、⑤、⑥、⑦之規定用紙,可從本所網站下載,或請事先前來本所索取。 ・上記④、⑤、⑥、⑦的申請資料,可以使用電腦打字書寫。但是簽名欄上請本人一定要親自手寫簽名 ∙各項文件須由申請者本人書寫。若有抄襲、他人代筆之嫌者,審查上將有不利之影響。 ∙文件不足、內容填寫不完整、影印不清楚、規格不符、簽名不一致等,審查上將有不利之影響。 ∙請務必確認各項文件是否齊備。受理申請後,恕不接受文件之補交。 ∙受理申請後,文件概不退還。 ※注意(重要) . 受理申請期間,為避免因人數眾多而發生混亂之情況,本所可能會限制進入大廳之人數。敬請依照現場事務人員之引導辦理。 ∙若申請人數過多,本所有可能會限制每日受理申請人數。因此,即使在受理申請時間內前來,也有可能無法受理申請,敬請諒解。 (四) 審查方式 (1) 對於所有受理申請的案件,將會進行嚴格審查。 (2) 若申請件數多過發給件數時,將以最符合打工度假制度宗旨及發給要件為準,來選出合格者。 (3) 對於審查之基準,不發給之理由等,恕無法回答,敬請諒解。 (4) 同一申請期間重複提出申請者(包含向台北∙高雄兩事務所之申請)一律無效。 (五) 審查結果 (1) 發表日期 第一期 : 2009年7月3日 上午10點 第二期 : 2009年12月初 (確切日期將另行公告於本所網站) (2) 發表方式 審查結果,本所將公告合格者之受理號碼(受理申請時,由本所蓋在受理領證憑單上之號碼)於本所網站,並張貼於台北∙高雄兩事務所門口。 ※注意 ∙發表時,係公告合格者之受理號碼。 若遺失受理領證憑單,恐將無法確認結果,因此,敬請妥善保管。 ∙關於審查結果,恕不接受電話、窗口之查詢。 (六) 領證手續 領證期間 第一期 : 2009年 7月 6日(一) ~ 7月17日(五) 第二期 : 2009年12月初 (確切日期將另行公告於本所網站) (2) 領證所需資料等 請連結此處 http://www.koryu.or.jp/kaohsiung-tw/ez3_contents.nsf/(08)/1A44DEB3D929370F492575AE002E46F2?OpenDocument 領取簽證所需文件 (一) 本人領取 ① 申請人護照正本 ② 受理∙領証憑單 ③ 簽証費用900元 ④ 已加入海外旅遊保險的相關證明(正本及影本) (二) 親屬代領 ① 申請人護照正本 ② 代領人身分証正本 ③ 雙方關係證明文件(例:戶籍謄本) ④ 受理∙領証憑單 ⑤ 簽証費用900元 ⑥ 已加入海外旅遊保險的相關證明(正本及影本) (三) 友人代領 ① 申請人護照正本 ② 代領人身分證正本 ③ 本所制式委任書正本(須由申請人填寫) ④ 受理∙領証憑單 ⑤ 簽証費用900元 ⑥ 已加入海外旅遊保險的相關證明(正本及影本) ※ 注意 ・若遺失受理∙領証憑單,將無法領取簽証,請務必妥善保管。 ・海外旅遊保險方面, 請依自己的予定停留期間投保, 投保種類及投保金額並無特別限定,只要領取簽證時能確定已入保即可。 ※注意(重要) ∙過了上述之領證期間,就不能再領證,請務必注意。 ∙不能在上述期間內完成領證手續者,視同放棄,該許可亦將失效。 ・若遺失受理領証憑單,將無法領取簽証,請務必妥善保管。 (七) 赴日後的生活指南 (1) 關於打工 打工度假制度認可在不超過一年的度假期間,為補旅費之不足,而從事之打工活動。 但,不得在酒吧等風化場所及特殊營業場所從事打工活動。 若有違反情事,有可能會被警察逮捕或強制遣返,甚至會限制其日後之入境日本,請務必注意。 (2) 關於再入國許可 在日本停留期間,如想暫時回台灣或前往別國觀光,之後還會返回日本時,請務必事先在日本當地之入國管理局取得「再入國許可」。 關於再入國許可手續→http://www.moj.go.jp/ONLINE/IMMIGRATION/16-5.html (3) 關於外國人登錄手續 入境日本後,居留期間超過90日以上之外國人,必須於居住地之市區町村役所辦理外國人登錄。詳情請洽居住地之市區町村役所。 關於外國人登錄手續→http://www.moj.go.jp/ONLINE/ALIENREGISTRATION/17-1.html (八) 援助機關 社團法人日本打工度假協會 (Japan Association for Working Holiday Makers) 該協會為支援打工度假制度之公益法人團體(主管機關是厚生勞働省),對於利用此制度赴日之外國青少年,提供諮詢及相關情報等服務。 又,該協會係採登記制,詳情請參閱該協會網站。 http://www.jawhm.or.jp ∙東京本部 東京都中野区中野4-1-1(サンプラザ7F) TEL 03-3389-0181 FAX 03-3389-1563 ∙ 大阪分部 大阪府大阪市中央区北浜東3-14(エルおおさか4F) TEL 06-6946-7010 FAX 06-6946-7021 (九) 問卷調查 簽證發給時,本所將同時發給一份問卷調查表。敬請使用該簽證者於返回台灣後 填寫,並以電子郵件或郵寄方式回覆本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