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★徵工作夥伴....新宿台灣料理店★ <應徵者條件> 1. 打工渡假(簽證超過半年以上) 2. 在台灣有半年以上餐廳工作經驗 3. 日語4級程度 ◆請符合以上應徵條件才提詢問,謝謝你的合作◆ <工作內容> 1. 外場招呼客人 2. 洗杯子等 <營業時間> 11:30-14:30 /18:00-23:00 星期天公休 <時給> 1200円 (照排班 月收11~15萬) 交通費補助 (一天380円是上限) *想打更長的話,也有配合的可能* 請傳訊息,附簡單履歷等,謝謝!!(目前只有女性職缺)